图书馆规章

发布时间:2022-08-01 点击量:

一、借书

读者凭一卡通进入图书馆,借阅图书;

阅读后不借的图书请放回图书原处,不得随意乱放;

等待自助借还机处办理借阅手续后,方可取书并离开图书馆。

二、还书

1、借阅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图书,逾期会产生超期罚款0.1元/天;

2、图书馆工作人员对读者所还图书进行检查,如有损坏按图书馆有关制度办理。

3、读者必须保证图书的完好程度,并通过自助借还机办理还书手续。

三、续借

1、读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看完图书者,可在到期前的一个星期内,在自助借还机处完成续借手续。

2、续借成功后,请查看新的还书期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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